立案審查制變為立案登記制
法院不能拒接老百姓訴狀
當前,司法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司法不公的深層次原因在于司法體制不完善、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全會決定提出,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甜心花園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統一刑罰執行體制;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包養網推薦記制;實行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等等。包養甜心網
綜合京華時報記者孫思婭包養甜心網錢衛華新華社報道
◎同時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懲治力度◎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責任制錯案倒查問責◎司法人員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終身禁業◎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
解讀
1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
法院不能拒接老百姓訴狀
原文: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的懲治力度。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包養網從寬制度。
>>解析
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表示,用立案登記制度代替現行的立案審查制度,說白了就是“法院不能拒接老百姓訴狀”。洪道德表示,在當前的立案審查制度條件下,從某種意義上說,公民的訴權并不能完全實現,因為審查階段會使得一部分案件以不符合立案要求而被法院拒之門外,使得當事人對于法院的司法救濟喪失信心,轉而去尋求別包養網的救濟途徑,于是上訪、信訪事件頻發。實行立案登記制度,擴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圍,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減少上訪、信訪事件的發生,緩解相關部門的壓力。
此外,立案登記制度有利于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杜絕“抽屜案”,只要起訴狀符合要求,法院就得登記受理,就得在規定的期限內給當事人一個答復,這無疑是對法院工作的督促,更是對法院及時化解矛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及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
不過,立案登記制度擴大了案件的受理范圍,可能會導致眾多的案件涌入法院,無論是從數量還是類型上都將是在立案審查制度下所不能比擬的,在目前法院尤其是一些基層法院的法官人手普遍不足的情況下,法院的正常工作將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因此可以逐步推行立案登記制度,給法院一個適當的適應期,完善機構設置,做好配套制度改革。
解讀
2
懲治司法掮客包養合約防止利益輸送
嚴禁司法人員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律師
原文:依法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嚴禁司法人員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律師、泄露或者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請或者收受其財物、為律師介紹代理和辯護業務等違法違紀行為,堅決懲治司法掮客行為,防止利益輸送。
>>解析
“司法腐敗主要來源于司法掮客的利益輸送。”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說,司法掮客主要是以律師為主體的一群人,而司法掮客包養價格扮演的是一種中介性質的角色,在法官和當事人之間建立司法腐敗的橋梁,一方面從當事人處收錢,另一方面幫忙與法官聯系,進行利益輸送。“潛規則”說白了就是“法外開恩”,辦理關系案、人情案和金錢案。
在利益的驅使下,少數律師和法官可以聯袂上演“中國合伙人”,有些律師甚至以跑關系為主業,與其熟悉的公檢法系統工作人員相互勾結,幾乎每個出事的受賄法官都會牽出多個行賄律師。此外,律師作為司法掮客,還有著先天的優勢,可以用和當事人簽署律師合同的方式,將灰色的利益通過合同變為合法利益。洪道德表示,現行法律體系中,法官存在很多自由裁量權,刑事方面有秘密通知被告人形成立功、執行方面可以偽造病歷,而法官到底按照上限判還是下包養女人限判,都是可以“商量”的。
據了解,司法掮客聯系一起訴訟,往往都不會讓法官和當事人見面。一方面法官只對司法掮客,不見當事人,避免風險。另一方面,司法掮客包養價格也可以防止當事人跳過自己直接聯系法官,而喪失自己的中介利益。
解讀
3
四中全會首提“刑罰執行”
完善制度統一刑罰執行體制
原文:完善刑罰執行制度,統一刑罰執行體制。
>>解析
“刑罰執行是首次提出。”洪道德說,刑罰執行是刑事訴訟活動的重要環節之一,與偵查、起訴、審判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刑訴體系,也是實現刑罰目的的重要保障。目前,刑罰的執行包養網分別由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負責。
其中,人民法院負責對罰金、沒收財產和死刑立即執行判決的執行;司法行政機關管理的監獄負責執行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判決;公安機關負責執行拘役、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等。另外,作為公安機關機構之一的看守所有權代為執行余刑在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判決;對于未成年罪犯的執行,則由公安機關管理的未成年人管教所負責。
洪道德指出,現在的刑罰執行是一種分散性的執行體制,執行權由多個執行機關行使,這種體制存在諸多的問題。比如,法院作為審判機關,既有審判權又有刑罰執行權,公安既有偵查權又有刑罰執行權,這種權力的擴大,實際上有悖于相互制約的原則,也削弱各個權力的執行力度。同時還會造成執行成本提高、效率降低。
洪道德特別提出財產刑執行的問題,指出目前對罰金、沒收財產、追繳發還等財產刑的判決無法律明確執行機構,應該說是一個法律上的空白。因此,制定刑罰執行法也是完善我國刑事法律體系的要求。長期包養
解讀
4
推動審判權執行權相分離
制定強制執行法規范查封程序
原文: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改革司法機關人財物管理體制,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制定強制執行法,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
>>解析
洪道德稱,他非常支持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兩個權力不分離,執行權是不能得到落實包養女人的,因為法官在審判時會考慮到侵害者是否有可執行的財產,避免執行困難。所以,為了保證被侵害者的權利,審判權和執行權一定要分離,起碼要脫離法院。他指出,將執行權交給司法行政部門,執行成為行政部門必須完成的目標,不僅有利于審判權和執行權互不干擾,同時還有效化解執行難,減少判決打白條。而對于可能衍生出的國企、地方企業難執行的問題,可以由群眾、檢察院及人大來監督。
洪道德指出,全會決定提到的“制定強制執行法”針對的就是原先法院的執行,而根據執行權將分離到司法行政機關的這一基礎來看,這部“強制執行法”的性質將是一部行政法。強制執行法將規定主體、對象、程序、救濟等,諸如遇到阻力采取何種強制手段、被執行人的權利如何保障等等。洪道德認為,強制執行法所依據的除了法院生效判決、調解書等,很可能還會包括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
解讀
5
防止輿論影響司法公正
規范媒體對案件的報道
原文:規范媒體對案件的報道,防止輿論影響司法公正。
>>解析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焦洪昌表示,從國家來說,司法公正是為了達到司法公信,這是改革目標。從理論而言,實行旁聽制和媒體報道等,可以實現司法公開。其中,媒體的報道,可以滿足老百姓的知情權。但與此同時,媒體報道成為一把“雙刃劍”,在滿足老百姓知情權的同時,有可能干預司法公正,危害受害人、嫌疑人的權益,產生負面影響。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葉林表示,必須尊重媒體,媒體作為“第四權力”,用好了對監督司法公正是強大的力量,但是用不好,確實也會出現綁架司法的問題。比如,一個案件還在審理之中,媒體采訪各方人士對案件一番品頭論足,導致案件審判出現一些問題。所以,構建良好的司法和媒體關系中,如果沒有媒體這個“第四權力”,反而會影響司法的公正。媒體行業自身,一定要自律,前一段時間的“二十一傳媒”案,就是媒體把自己當成了商業工具,違背了自己的職業操守。
解讀
6
最高法院設立巡回長期包養法庭
審跨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原文:近年來,包養一個月價錢隨著社會矛盾增多,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尤其是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導致審判接訪壓力增大,息訴罷訪難度增加,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發揮監督指導全國法院工作職能,不利于維護社會穩定,不利于方便當事人訴訟。全會決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包養案件。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有利于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審包養理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訴訟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
中心主任陳衛東還認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也是“建立司法與行政轄區適當分離”的舉措之一。陳衛東表示,對于調整行政訴訟案件管轄制度方式有很多,比如梯級管轄、指定管轄,這次提出的設立巡回法庭也是方式之一。巡回法庭不以特定的管轄區域為自己案件的范圍,是流動的,可以隨時到不同的地區受理案件,打破了地區的限制。“這是中央為了更好地確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判權這一目標之下的一個舉措。在之前的司法改革的論證過程當中,以及中央政法委關于司法改革的一些建議設想里面曾經提到過。”陳衛東說。
解讀
7
建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
初任法官一律在基層法院任職
原文: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初任法官、檢察官由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法院、檢察院任職。上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一般從下一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優秀法官、檢察官中遴選。
>>解析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焦洪昌表示,原來法官、檢察官的任命由各級法院、檢察院任命,變為由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統一招錄是考慮到法官、檢察官的人事權、財權和物權等。
遴選制強調基層工作經歷,強調經驗,說明“法律永遠是經驗,不是邏輯包養網”,只有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才能處理好疑難案件。法官、檢察官將來還要從律師、法學家中遴選,這意味著告別以往的工具主義,回到職業化規律性,是一種改革趨勢。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葉林同樣認為,從基層遴選法官、檢察官的制度,強調的是實踐經驗,以往從高校直接招錄大學生任職中高兩院法官,“新手法官”在審理基層有經驗的法官辦理過的二審案件時,確實出現了一些問題。實行遴選制,方向是對的,在實行過程中,面臨的最直接問題是如何遴選,這要有一個公包養網車馬費開公正的遴選程序,否則又會出現新的問題。
解讀
8
探索跨行政區設法院檢察院
平等保護外地當事人合法權益
原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和行政訴訟出現,跨行政區劃乃至跨境案件越來越多,涉案金額越來包養網心得越大,導致法院所在地有關部門和領導越來越關注案件處理,甚至利用包養職權和關系插手案件處理,造成相關訴訟出現“主客場”現象,不利于包養平等保護外地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法院獨立審判、監督政府依法行政、維護法律公正實施。全會決定提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解析
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有利于排除對審判工作和檢察工作的干擾、保障法院和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有利于構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區劃法包養故事院審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的訴訟格局。
《決定》亮點
一保障公正司法
對干預司法機關辦案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建立保護機制
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
三錯案倒查問責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主任檢察官、主辦偵查員辦案責任制,落實誰辦案誰負責。
明確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四保障群眾參與司法
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公民陪審權利,擴大參審范圍,完善隨機抽選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制度公信度。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
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依法及時公開執法司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和生效法律文書,杜絕暗箱操作。加強法律文書釋法說理,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
五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
六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制度
在現實生活中,對一些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險的案件,如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由于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沒有直接利害關系,使其沒有也無法提起公益訴訟,導致違法行政行為缺乏有效司法監督,不利于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加強對公共利益的保護。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于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行政訴訟制度,也有利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七實行訴訪分離
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訴訪分離,保包養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決定的申訴,逐步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對聘不起律師的申訴人,納入法律援助范圍。
八加強司法監督
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重點監督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立案、羈押、扣押凍結財物、起訴等環節的執法活動。司法機關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九包養網推薦嚴格管理從業者
對因違法違紀被包養妹開除公職的司法人員、吊銷執業證書的律包養金額師和公證員,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破除各種潛規包養行情則
絕不允許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衙門作風、霸道作風,堅決反對和懲治粗暴執法、野蠻執法行為。對司法領域的腐敗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十一憲法法律列入必修課
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
十二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
構建對維護群眾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體系,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十三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
全會決定提出,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暢通具備條件的軍隊轉業干部進入法治專門隊伍的通道,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范便捷機制。加強邊疆地區、民族地區法治專門隊伍建設。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包養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完善職業保障體系,建立法官、檢察官、人包養網dcard民警察專業職務序列及工資制度。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