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獎一包養經驗懲!福建泉州印發《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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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福建泉州印發《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此中規定直調電廠(不含風電場)考察扣罰所得,所有的用于對并網電廠的獎勵,按對保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和進步電能質量所做貢獻的鉅宋微頓住腳步,猶豫了半分鐘,放下行李箱,循聲找細,返還給參與考察的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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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風電場考察扣罰所得,按對保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和進步電能質量所做貢獻的鉅細50%用于對并網風電場的獎勵,其余50%按并網容量比例返還給參與考察的風電場。

此外還明確電網調度紀律規定及考察。電廠應按調度規程嚴格執行調度紀律,有違反下列事務之一者,定為違反調度紀律,每次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一)未經調控中間批準,私行改變調度部門管轄范圍內的一、二次設備的狀態,以及與電網平安穩定運行有關的機組調速系統、勵磁系統(包含PSS)、高頻切機、低頻切機及快關保護、低頻自起動、平安穩定把持裝置、電廠(含風電場)AVC裝置、系統和主機變包養保護等繼保宋微轉頭,看到對方遞來的毛巾,接過後說了聲謝謝。和平安自動裝置的整定值、光伏電站頻率保護、防孤島保護和毛病解列裝置等繼保和平安自動裝置的整定值;

(二)不執行調度指令或包養網不完全執行調度指令;

(三)不如實反應調度指令執行情況;

(四)值長或班長因故離開任務崗位未指定接令者,延誤調度指令的執行;

(五)不執行或不完整執行調控中間所下達的保證電網平安運行的辦法(無法執行的有及時說明緣由除外);

(六)調度管轄設備發鬧事故,3分鐘內未向調度部門匯報變亂現象者(至多先匯報開關跳閘情況,詳細情況可待查清后匯報);

(七)調度管轄范圍內設備發生毛病或過載等情況,在5分鐘內未匯報者;

(八)在調度管轄范圍內的包養站長設備上發生誤操縱變亂,未在1小時內向調度部門匯報變亂經過或發現造假謊報者;

(九)廠站未實行設備異動治理流程;

(十)電網指定的調頻廠未實行調度規程所規定的調頻職責;

(十一)調控中間根據電力調度規程認定的其他違反調度紀律的事務;

(十二)違反電力調度機構文件、調度機構私函等有關請求的;

政策原文及解讀如下:

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甜心寶貝包養網于印發《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的告訴

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國網泉州供電公司,各直調電廠:

為適應我市電力行業發展需求,加強并網電廠運行治理,保證電力供應,我局對2007年發布的《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辦法(試行)》(泉經電力〔2007〕148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泉州電網直調電廠包養甜心網運行治理考察規定》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并網電廠運行治理,確保電網和發電設備平安、穩定、優質運行,保證電力供應,根據《中華國民共和國電力法》、《電網調度治理條例》、《風電場功率預測預報治理暫行辦法》,結合泉州電力系統運行實際,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泉州電網各直調發電廠站。泉州電網直調發電廠站是指與泉州電力調度把持中間(以下簡稱“調控中間”)直接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發電廠站(含風電場、光伏等)。直調發電廠站遵守平安第一、統籌全市電網優質、經濟運行的原則。風電機組運行治理考察條款與水電、火電、光伏分歧部門詳見第八章節。

第三條 本規定考察依據:《中華國民共和國電力法》、《電網調度治理條例》、《電網調度治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發改委(動力局)、省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有關電力運行治理的規定;電力行業相關的技術規定、標準;電網調度規程、購售電合同以及并網調度協議;月度調度計劃和日發電、檢修計劃;調控中間電能治理系統(EMS)的實時數據和當值調度員的調度錄音記錄;保護啟動動作報告及毛病錄波(毛病信息系統)報告。

第四條 本考察規定不與并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重復考察。在并網調度協議或購售電合同中已執行的考察,本規定不進行考察。

第五條 泉州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依照“統一調度、分級治理”的原則,組織市級電力調度機構和各有關電廠參照《福建省電網統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辦法》制訂本級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并報省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省調控中間備案。

第六條 泉州電網電力調度機構應堅持依法調度包養,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三公”調度原則,接收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的監督、考察和指導。

第七條 各縣(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可依照“統一調度、分級治理”的原則,組織縣(市)級電力調度機構和各有關電廠參照《福建省電網統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辦法》制訂本級統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辦法,并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章 平安治理

第八條 平安治理軌制

(一)調控中間每月(季度)依照規定發布一次電網上個月(上季度)“三公”信息,內容應包含:

他們的邏輯了?

1.通報上一月(上季度)電網和電廠運行情況;

2.上一月(上季度)全網直調火電廠各種結構電量完成情況和存在的重要問題及電廠運行考察情況;

3.下一月(下季度)電網運行初步計劃;

4.包養網設備檢修情況和計劃設定;

5.供熱機組數據(包含:供熱量、熱電比和熱效力等)。

(二)電廠應對照有關平安生產規定按期開展平安年夜檢查或專項平安檢查,在電廠平安自查的基礎上,調控中間會同發電企業按期開展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平安檢查,并落實各項整改辦法,調控中間應共同電廠落實各項整改辦法。

(三)對嚴重政治活動或節沐日等特別時期所制訂的保供電計劃和辦法,電廠應積極落實,并在進進保電階段前向調控中間匯報各項任務準備情況。

(四)在威脅電網平安的任何緊急情況下,調控中間值班調度員可以采取需要手腕確保和恢復電網平安運行,包含額定容量范圍內調整電廠發電出力、發布開停機指令、對電廠實施解列等。

第九條 平安性評價及反變亂辦法

(一)平安性評價。電廠應按期開展涉網平安性評價任務,且應達到規定的并網必備條件請求。對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評價結論,應報調控中間備案,并期限整改。對于未達到評價必備條件或未落實嚴重平安整改辦法,調控中間有權拒絕電廠機組并網運行。

(二)反變亂辦法。調控中間針對電網平安生產形勢、平安運行中的單薄環節和凸起的問題、電網運行方法等所制訂的各項平安把持及各項反變亂辦法,包養網dcard此中觸及電廠一、二次設備的辦法,電廠應按規定及時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報送調控中間備案。

(三)對調控中間年度全網性反變亂演習,關聯電廠應積極共同,并落實反變亂演習的各項請求和辦法。

(四)各電廠應根據調控中間的主網黑啟動計劃編制或修訂電廠機組黑啟動及系統共同計劃,并報調控中間備案。電廠應落實黑啟動的各項平安辦法,每年應至多開展一次全廠黑啟動計劃演習,同時各水電廠應進行機組黑啟動才能試驗。

第十條 變亂通報和調查

(一)調控中間應在“三公”網頁及時通報電網嚴重變亂,剖析變亂的緣由及影響。

(二)電廠發生觸及電網的變亂(包含電網變亂觸及電廠),應依照泉州電力系統調度規程或有關治理規定向調控中間上報變亂信息,在24小時內供給微機型保護和毛病錄波器報告,變亂剖析報告及整改辦法按變亂調查規程規定的請求向調控中間上報,并期限整改。

(三)對電力平安變亂,按國務院《電力平安變亂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執行,電廠應包養合約根據變亂調查結論意見,提出反變亂辦法,并期限整改到位。

未滿足本章各條款治理規定、辦法的發電企業,每項/次扣罰上網電量1萬千瓦時。

第三章 調度運行治理

第十一條 電網調度紀律規定及考察。電廠應按調度規程嚴格執行調度紀律,有違反下列事務之一者,定為違反調度紀律,每次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一)未經調控中間批準,私行改變調度部門管轄范圍內的一、二次設備的狀態,以及與電網平安穩定運行有關的機組調速系統、勵磁系統(包含PSS)、高頻切機、低頻切機及快關保護、低頻自起動、平安穩定把持裝置、電廠(含風電場)AVC裝置、系統和主機變保護等繼保和平安自動裝置的整定值、光伏電站頻率保護、防孤島保護和毛病解列裝置等繼保和平安自動裝置的整定值;

(二)不執行調度指令或不完全執行調度指令;

(三)不如實反應調度指令執行情況;

(四)值長或班長因故離開任務崗位未指定接令者,延誤調度指令的執行;

(五)不執行或不完整執行調控中間所下達的保證電網平安運行的辦法(無法執行的有及時說明緣由除外);

(六)調度管轄設備發鬧事故,3分鐘內未向調度部門匯報變亂現象者(至多先匯報開關攝影機跟蹤她的動作。工作人員在錄音過程中發現有選跳閘情況,詳細情況可待查清后匯報);

(七)調度管轄范圍內設備發生毛病或過載等情況,在5分鐘內未匯報者;

(八)在調度管轄范圍內的設備上發生誤操縱變亂,未在1小時內向調度部門匯報變亂經過或發現造假謊報者;

(九)廠站未實行設備異動治理流程;

(十)電網指定的調頻廠未實行調度規程所規定的調頻職責;

(十一)調控中間根據電力調度規程認定的其他違反調度紀律的事務;

(十二)違反電力調度機構文件、調度機構私函等有關請求的;

第十二條 日發電計劃和電壓運行把持治理考察(風電除外)。

(一)各發電廠應依照調控中間下達的日發電有功曲線設定發電,調控中間對電廠的有功發電曲線實行誤差考察。

1. 對于依照單機下達日發電有功曲線的火電廠,依照單機進行誤差考察,機組容量為50MW及以上的,允許單機有功曲線誤差不超過±5%;機組容量為50MW以下、10MW以上的,允許單機有功曲線誤差不超過±10%;

2. 對于依照全廠下達日發電有功曲線的水電廠或火電廠,依照全廠進行誤差考察,允許全廠有功曲線誤差不超過±5%;

3. 當實際出力甜心寶貝包養網超越上述允許誤差范圍連續時間5分鐘時,對于超發或欠發的電量均予以扣減考察相應的上網電量。若出現非計劃降出力考察等則不重復考察。

(二)對電廠高壓母線電壓及格率運行考察

各電廠應跟蹤調整調控中間下達的高壓母線電壓把持曲線,確保高壓母線電壓日及格率為100%。若在有調節手腕的情況下達不到請求,每下降1%扣減日上網電量3%。下列情況免于考察:

1.由于電網變亂或節沐日負荷高等緣由,電廠已調整,電壓仍達不到請求,經調度員確認者;

2.電廠側AVC裝置投進運行,并與調控中間主站AVC裝置聯合閉環在線把持運行者;

3.電廠已無調節才能情況下,電壓仍達不到請求者。

第十三條 機組毛病及非計劃停運、降出力考察治理(風電除外)

(一)正常運行的發電機組、線路(屬電廠產權)、風電場組開關每年發生忽然跳閘(發生不成抗力事務及非電廠緣由除外);調試機組(商轉前)逐日超過1次的忽然跳閘,全月超過4次的忽然跳閘(凡付出電網調試備用補償費的機組除外)。每次變亂跳閘扣減的上網電量P=發電機組停運小時數×機組額定容量×0.4×(1+N/10)(第N次),發電機組停運小時數下限最年夜為48小時。

(二)正常運行的發電機組(含鍋爐滅火)、主變、風電場組開關自願停運,扣減的上網電量P=發電機組停運小時數×機組額定容量×0.3×(1+N/10)(第N次),發電機組停運小時數下限最年夜為48小時。

說明:(1)提早24小時向值班調度員提出設備停役申請,并獲得調度批準,或經調度員批準可當即停運的,免于考察。(2)經申請獲得批復或經值班調度員批準,應用低谷(23點至越日6點)時段進行設備消缺。如6點以后不克不及并網,從6點后進行考察。(3)機組進行計劃性年夜修結束時,機組初次并網24小時內跳閘,免于考察。(4)因供熱用戶生產線忽然下降無法支撐機組運行外(日常電廠周上報地調能夠需求停機的每日天期),免于考察。

(三)由于機組輔機毛病等緣由非計劃下降出力運行,列進機組非計劃下降出力考察。每發生一次扣減實際上網發電量P=機組下降出力運行小時數×下降出力數×0.3。

(四)備用機組無法按時調起,每發生一次扣減實際上網發電量P=延遲開機時間×50%機組額定容量×0.3。

說明:(1)延遲開機時間=機組實際并網時間?調度指令下達的并網時間。(2)對火電機組,調度指令下達的并網時間應合適調度協議規定的機組啟停時間,未簽協議的暫按各廠現場運行規程規定執行;對水電機組開機,凡調度部門未下達明確的并網時間,普通情況下,正常開機t=10分鐘,變亂開機t=5分鐘(貫流式機組正常開機t=15分鐘,變亂開機t=10分鐘)。不克不及按時開機應說明緣由,經調度部門確認的除外。

發電機跳閘、停運時間是指斷路器斷開到機組轉進備用或從頭并網時為止。每次機組變亂跳閘、自願停運和非計劃下降出力(包含包養網缺煤停機或缺煤降出力)時間考察計算時間按不超過48小時,調試機組考察計算時間不超過24小時。

第十四條 風電場日常運行把持治理考察

(一)風電場發電計劃申報考察

風電場發電計劃申報考察以天然月為時間基準,采用百分制,根據各指標(包含風功率預測準確率、上報及格率、申報傳送率、申報完備率)的綜合得分進行考察,計劃申報考察指標綜合評分≥80分的不考察;綜合評分每低1個百分點扣1萬千瓦時。

風電場計劃申報的請求及評分方式參照執行《福建電網直調風電場發電計劃申報治理規定》。

(二)功率原因及格率考察

風電場無功功率的調節范圍和響應速率,應滿足風電場并網點電壓調節的請求。原則上風電場升壓變電站高壓側功率因數按1.0設置裝備擺設,風電場在任何運行方法下,應保證其無功功率有必定的調節容量,該容量為風電場額定運行時功率原因0.98(超前)~0.98(滯后)所確定無功功率容量范圍。風電場無功功率能實現動態連續調節,保證風電場具有在系統變亂情況下能夠調節并網點電壓恢復至正常程度的足夠無功容量。電力調度機構能量治理系統(EMS)每15分鐘為一個采樣點,全天96個采樣點。采樣到的各風電場并網點功率原因與功率原因把持范圍進行比較,當并網點功率原因運行于-0.98~+0.98范圍之外為分歧格點,月功率原因及格率小于100%,按下列標準對風電場考察。

(1)99.5%≤功率原因及格率<100%,全場每月考察1萬千瓦時;

(2)99%≤功率原因及格率<99.5%,全場每月考察2萬千瓦時;

(3)98.5%≤功率原因及格率<99%,全場每月考察3萬千瓦時;

(4)功率原因及格率<98.5%,全場每月考察4萬千瓦時。

由于電網變亂或電網側電壓誤差等緣由,電場已調整,電壓仍達不到請求,經調度員電話確認者免于考察。

第十五條 電廠機組調節才能和機能治理考察

(一)機組的啟停及最低平安技術出力治理考察(風電除外)

各電廠應依照調度協議和已核準的報告,把持機組的額定、最年夜、最小出力以及啟停時間和起落速度。

1.機組低出力運行考察

電廠應開展有資質部門參與的機組最低平安出力試驗,并將試驗報告上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調控中間,經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核準后,作為調控中間考察機組最低平安出力的依據。機組在正常運行中,因電網平安、調度等緣由需求其包養網機組出力應在核準的最低平安出力運行,因電廠緣由而未能達到請求者,其扣罰上網電量為:

Q=△P×T×0.3×(1+N/10)

此中:△P為審定最低平安技術出力與機組實際出力的差值/T為運行時間/ N為機組容量

2.機組最低出力和啟停次數補償獎勵。

在汛期,為優化資源設置裝備擺設,進步水能應用率,燃煤火電機組出力小于最低平安技術出力以及由于電網平安運行調峰需求燃煤火電機組每月啟停次數年夜于2次,為彌補燃煤火電機組的低出力和多啟停機組以及所形成經濟影響,給予必定的補償,或電網特別運行方法下,為緩解電網重載超載進行的水電機組調峰次數年夜于2次,為其補償獎勵電量詳見第七章。

(二)機組的無功調節和進相運行治理考察

并網電廠應根據電網平安穩定運行需求,開展有資質部門(含調度部門)參與的機組進相試驗,并將試驗報告上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調控中間,經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核準后,作為調控中間考察機組進相才能的依據。

1.對于主網電壓調整請求機組達到規定的進相才能,而未能達到審定的進相才能者,每發生一次扣罰上網電量5萬千瓦時。

2. 對于主網電壓調整需求水電機組空載或進相發無功運行,給予必定的補償,其獎勵電量詳見第七章。

(三)機組一次調頻效能治理考察

1. 各電廠應加強對機組一次調頻機能維護和治理,使機組一次調頻效能調差率、響應速率、調節幅度和人工逝世區等機能指標達到國家行業標準的請求。各類機組均應具備一次調頻效能,其整定參數合適泉州電網平安運行的需求,由調控中間根據機組特徵、試驗結果和相關請求統一設定,電廠不得私行更改。機組一次調頻效能的投進與加入應依照調度指令執行。不具備一次調頻效能的機組,每年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2. 對機組在電網頻率變亂期間一次調頻機能進行考察,以調控中間EMS系統自動計算為考察依據。對電網頻率調整起反感化的,即高頻多發或低頻少發電量進行考察,其扣罰電量為:當電網頻率超越規定范圍時,機組實際發電出力(動態)與肇端實際發電出力(固定)之差的積分電量乘以3,每次積分時間段定為2分鐘。

第十六條 繼電保護和平安自動裝置的運行治理考察

電廠在運行中應嚴格遵照和執行有關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的運行規程、標準及相關的繼電保護反變亂辦法請求,嚴格遵照和執行調控中間定值單治理和電網有關繼電保護運行規定。

(一)屬電廠維護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因裝置拒動或誤動作(非電廠緣由除外)形成電網穩定破壞或年夜面積停電等變亂,扣罰包養上網電量20萬千瓦時。

(二)屬電廠維護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拒動或誤動作形成主機變及接進系統設備跳閘(非電廠緣由除外),但沒有形成電網穩定破壞或年夜面積停電變亂,每發生一次扣罰上網電量2萬千瓦時。

(三)屬電廠維護的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不克不及正常投進運行,主保護非計劃停役超過24小時,平安自動裝置非計劃停役超過24小時,每發生一次扣罰上網電量1萬千瓦時。

(四)毛病信息(錄波)系統是剖析電網變亂和制訂反變亂辦法的主要設備,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每次扣罰電廠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1. 由于電廠緣由非計劃停役毛病信息(錄波)系統超過包養女人24小時;

2. 由于電廠緣由系統遠傳效能沒有投進超過24小時;

3. 在電網或電廠發鬧事故時該錄到相關波形而沒有正確靠得住錄到。

(五)對電廠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的運行指標考察

疾速保護年投進率應不低于99.5%、母差保護年投進率應不低于99.5%,每下降1%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繼電保護主保護年投運率計算公式為:RMD=TMD/SMD

式中:RMD為主保護年投運率;TMD為主保護裝置該年處于運行狀態的時間;SMD為主保護裝置該年應運行時間,扣除由于計劃檢修和調度命令加入運行時間。

第十七條 調度自動化運行治理考察

(一)為確保自動化系統和設備運行的平安性、靠得住性和自動化信息的正確性,電廠自動化系統、設備(與電網有關的,下同)的運行和治理應規范有序,并制訂相應的運行和治理規定。由于自動化系統和設備緣由,影響或延誤調度人員處理電網變亂,形成電網變亂擴年夜事務的,每次扣上網電量2萬千瓦時。

(二)電廠自動化系統運行治理應嚴格遵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運行治理規程》(國網(調/4)335-2014)和《福建省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運行治理規程》(閩電調〔2009〕366號)文的規定,做好自動化系統和設備的運行維護和專業治理任務。有以下違反規程的現象,每次扣上網電量2萬千瓦時。

1. 自動化設備和重要效能缺點或異常未及時處理形成“障礙”(重要效能指:數據處理、通訊和AVC等效能);

2. 自動化設備缺點或異常處理、檢修包養、信息核對或其他影響自動化信息的任務,未事前在調控云上報自動化檢修流程、任務完成后未及時填報完成情況和包養站長未上傳定檢報告附件;

3. 電廠自動化信息應按電網供給傳動試驗的條件開展相關任務,并在調度專業部門的指導下完成開關和量測信息的傳動試驗(信息核對)。未按規程請求結合一次設備計劃檢修開展自動化設備和自動化數據精度定檢任務和自動化信息與調度主站核對任務的;

4. 負責電廠電力監控系統平安防護任務,電廠電力監控系統應合適《電力監控系統平安防護規定》(國能平安〔2015〕36號)的請求,未采取有用的平安防護辦法和不合適請求進行整改復查分歧格的;

5. 違反自動化系統運行治理規程規定的其他行為。

(三)為保證電網平安,自動化系統供給的信息應準確、靠得住。各項指標應合適如下請求,指標達不到請求的,每項扣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1. 數據通訊系統月可用率≥99.5%(含自動化通道和電源);

2. 自動化設備月可用率≥99.5%(遠動機、PMU裝置、調度數據網絡設備、平安防護設備等);

3. 電量采集裝置年可用率≥99%;

4. 變亂時遙信年正確動作率達到99.5%;

5. 遙測量月及格率≥99.5%;

6. 電廠變亂總信號年準確率應達到99.5%;

7. 電力自動氣象站系統出現毛病,形成數據連續中斷時間超過24小時的;

8. 電力自動氣象站系統月通道暢通率、月數據包養軟體及格率此中一項低于95%的。

注:自動化指標統計公式和說明詳見《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運行治理規程》(國網(調/4)335-2014)。

第十八條 調度通訊運行治理考察

(一)為確保通訊網絡互聯互通的順利,與泉州電力通訊網互聯的通訊設備的技術參數,包含頻率需求(系指:電力線載波、無線電頻率)均須合適全市電力通訊網規劃或規定的請求。否則,為確保通訊網絡平安靠得住運行,電力調度機構有權撤消互聯互通。

(二)與電網互聯的電廠調度通訊系統應達到電力調度機構通訊運行方法下達的指標請求:指標達不到請求者,每項扣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1. 微波通訊(包含PCM接進設備)運行率≥99.5%;

2. 載波通訊運行率≥99.5%;

3. 光通訊設備(包含PCM接進設備)運行率≥99.5%;

4. 通訊監控系統運行率≥99%;

5. 調度交換設備運行率≥99.5%。

(三)未經調控中間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與地區網互聯的、已投運的通訊設備技術參數(如功率、速度、時隙設置裝備擺設、接口)及其傳送的業務內容、監控內容,私行更改的,每次扣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四)電廠有以下情況之一,形成:單條電路通訊考察障礙扣上網電量0.2包養萬千瓦時;構成通訊變亂扣上網電量1萬千瓦時。

1. 不服從電力調度機構通訊調度指令,未及時執行通訊運行方法單;

2. 在通訊維護搶修中由于電廠緣由延誤通訊毛病處理;

3. 未經同意的通訊檢修及異動(包含改接線、改端口、改運行方法等)。

(五)對于出現通訊障礙、變亂的事務,電廠須在三個任務日內向電力調度機構報送調查剖析報告,每年延誤二次或漏報一次事務,扣上網電量1萬千瓦時。

(六)嚴禁并網電廠未經電力調度機構同意,將與泉州電力通訊網互聯互通的設備用于經營或其它從事與電力生產無關的業務,一經發現應當即糾正并予以扣罰上網電量1萬千瓦時。

(七)電力調度機構對與泉州電力通訊網互聯互通的設備實行準進式互聯方法治理,電廠與其它任何第三方的互聯互通應獲得電力調度機構書面同意,未經同意者扣罰上網電量1萬千瓦時。

(八)并網電廠運維聯系人員變更應在三個任務日內上報電力調度機構通訊調度臺,并于一個月內書面上報電力調度機構,未按請求上報導致延誤通訊毛病處理,每發生一次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九)并網電廠向電力調度機構申請的業務通道,因業務變化調整不再應用的通道,應在通道服役前五個任務日以書面情勢上報電力調度機構,并于服役當天電話匯報通訊調度臺,未按請求上報,形成設備通道告警的,每發生一次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第十九條 報表考察

(一)電廠各專業日報表沒有按時填報或出現錯誤,月累計達到兩次的,每個專業扣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二)電廠各專業月、年報表沒有按時填報或出現錯誤的,每個專業扣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第四章 調度檢修治理

第二十條 電廠應根據電網主設備年度檢修計劃的設定,按“應修必修,修必修睦”原則,將設備的檢修計劃與技改工程及基建施工停電等任務結合起來,優化設定廠內設備檢修,防止統一回路和統一設備重復性停電。

第二十一條檢修計包養價格ptt劃執行治理

各電廠應加強檢修計劃剛性治理,堅持其準確性與嚴肅性。上報檢修計劃前應考慮檢修計劃的可執行性,嚴格進行內部均衡,公道設定檢修時間,確保設備檢修按計劃開工及完工。出現下列情況將進行考察:

(一)根據年度機組檢修計劃設定,未能在每月12日之前上報下月機組檢修計劃的,需求臨時增添檢修任務的,每次扣罰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二)檢修申請單上報分歧格,包養故事回退超過2次,每發生一次扣罰0.2萬千瓦時。

第二十二條 由于電廠本身緣由形成輸變電重要設備(線路、開關、母線、主變等)重復性停役,實行年度包養行情重復性停役考察。

電廠升壓站出線、母線及開關、主變年度停役(共同主網檢修除外)次數達2次/臺套年以上,電廠緣由重復停電每增添一次扣上網電量0.5萬千瓦時。

第二十三條 計劃檢修超期考察。電廠應嚴格依照調控中間編制的電網主設備年度、月度檢修計劃,做好設備檢修的後期任務,確保檢修按時落成,無特別情況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未經調控中間同意,主設備計女大生包養俱樂部劃檢修工期超過批復的時間,則按實際超過天數進行考察。

(一)發變組單元:天天扣罰上網電量=30%機組額定容量×24小時×0.2。

(二)輸變電設備(包含二次主保護):天天扣罰上網電量2萬千瓦時。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下述調度檢修治理規定者,每次(套)扣罰上網電量1萬千瓦時:

(一)對已開工的設備停役申請,由于電廠本身緣由形成設備檢修不克不及按時落成的(不成抗力原因形成除外)。

(二)若觸及設備停役期間現場一、二次設備異動,需求設備復役時另行設定零升壓、零升流、全壓沖擊、核相及保護向量測試等啟動任務,現場應在設備復役條件前5個任務日向調度部門提出設備異動說明、啟動計劃(明確需求設定的試驗項目)及啟動申請,并經調度部門同意。未依照上述規定執行,設備停役期間現場私行擴年夜任務范圍形成設備恢復送電時臨時提出上述啟動任務。

(三)除氣候惡劣外,對調控中間已同意的設備計劃檢修等申請,調度員已完成設備操縱,因電廠本身緣由(如檢修後期任務組織不到位等)形成無法按時開工檢修或撤消申請。

(四)相關涉網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開關站直流電源系統未依照檢驗規程規定的檢驗周期開展檢驗任務,超期未檢超過3個月以上。

第五章 技術治理

第二十五條 電廠中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直流電源系統、勵磁系統、調速系統、并網電廠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調度通訊和自動化設備等應納進電網統一規劃、設計、運行技術治理,其技術機能參數應達到國家及行業標準請求,并滿足泉州電網各項技術規范請求,發現的嚴重問題應及時期限整改。應及時、規范、完全地在OMS系統/網源信息協調治理平臺樹立涉網系統設備臺賬和參數申報,備品備件治理應規范、完全。

并網發電廠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和平安自動裝置、通訊設備、自動化設備、水電廠水庫調度自動化系統設備、勵磁系統及PSS裝置、調速系統和包養網站一次調頻系統、直流系統、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以及觸及機網協調的相關設備和參數的治理應按調控中間的規定執行。涉網設備選擇、設置裝備擺設和定值等應滿足地點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請求,并經調控中間審核批準。

第二十包養網心得六條 調度運行

(一)調控中間每年對并網運行的發電機組進行一次電網請求的機能指標測試,對于達不到機能指標請求的機組應鄙人一停運檢修時完成整改。

(二)電廠人員應應用調控中間OMS系統/網源信息協調治理平臺,認真填報有關機組、設備等運行參數和治理信息。

(三)電廠運行值長或班長(具有接令資格)上崗前應通過調控中間組織的電網調度系統值班人員持證上崗培訓,新設備投產前電廠應向地調調度員進行需要技術交底。

(四)電廠升壓站(或開關站、廠用電系統)設備,其機能參數應合適電網平安運行的需求,并按規定按期校核,觸及電網或設備平安運行主要參數應向調控中間報送備案。

第二十七條 機組勵磁及調速系統

(一)機組投產或技改時,電廠應按《調度規程》規定提早向調度部門供給電網計算剖析所需求的勵磁系統(包含PSS)、調包養網速系統技術資料(包含道理及傳遞函數框圖)等。調控中間應根據電廠供給的技術資料,提早下達機組的勵磁系統(包含PSS)、調速系統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有關的參數整定值。電廠應經靜態及動態試驗驗證定值整定正確,并向調控中間供給整定調試報告。同時單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上的電廠應開展勵磁系統(包含PSS)、調速系統建模及參數實測任務,并將試驗報告上報調控中間。

(二)機組的高頻保護、低頻保護、掉磁及掉步保護、快關保護、重要輔機設備低電壓保護等整定應報調控中間審核同意后執行。機組的低頻保護應整定在不高于47.5HZ跳閘,高頻保護應整定在不低于51.5HZ跳閘。

第二十八條 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

(一)請求110千伏及以上電廠應設置裝備擺設毛病錄波裝置,滿足系統的接口規約和數據傳輸形式,依照有關規定、標準請求設置裝備擺設,并應通過通訊網絡無障礙地接進調控中間的毛病信息系統。

(二)并網發電廠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和平安自動裝置、直流電源系統,包含發電機組觸及機網協調的保護的設計選型應合適國家、行業的標準和規程、規定,其選型、設置裝備擺設、設備技術指標和道理接線應報經調控中間校核批準。

(三)并網發電廠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和平安自動裝置,包含發電機組觸及機網協調的保護的運行治理、定值治理、檢驗治理、裝置治理應依照調控中間的調度規程執行。機組的高頻保護、低頻保護、掉磁及掉步保護、快關保護、重要輔機設備低電壓保護等整定應滿足調控中間的請求,且定值整定完畢后報調控中間備案。

電廠涉網保護設備投運應嚴格執行調控中間的標準化檢驗和驗收治理軌制,涉網設備基建投運應經調度專業部門驗收及格后轉進運行。

第二十九條 調度通訊

(一)電廠通訊系統應服從全系統通訊的規劃請求,在互聯通訊設備中,包含技術參數等均合適系統技術規范和全網治理請求。

(二)電力微波和載波頻率的應用實行全省統一規劃、歸口治理。

(三)電廠應服從全網通訊治理,對于任何互聯的通訊傳輸電路的物理(包含接線、端口、接口類型、速度等)、邏輯(包含路由、時隙等)變更包養網、業務內容變更、投退實行報批軌制,在獲得調控中間同意后方可操縱。

(四)電廠應嚴格執行通訊專業提出的反措技術請求,及時設定落實反措整改,保證通訊網平安穩定運行。

第三十條 調度自動化

(一)電廠自動化系統必須選用經國家技術鑒定部門鑒定的且電網允許準進的設備,否則不予并網。自動化系統更換新的資料、改革關系到電網平安穩定運行,應將改革計劃報調控中間審核后方可進行,并按設備停役治理軌制實行申請包養網手續。

(二)自動化系統正式投進運行時,要有半年的試運行期;試運行期滿后,應向調控中間提交試運行報告和投進正式運行的申請,證明系統的技術指標合適設計請求,經驗收及格并核準后轉進正式運行。

(三)自動化系統的圖紙、資料應齊全、準確并及時進行更換新的資料,堅持與實包養意思際運行【現代情感】《歲末新婚》作者:蘇七【已完結+番外】相符。

違反上述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技術治理請求,每發生一次罰扣電廠上網電量0.2萬千瓦時。

第六章 技術監督

第三十一條 電廠中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直流電源系統、勵磁系統、調速系統、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以及調度通訊和自動化設備等應納進電網技術監督治理范圍,并合適平安性評價及技術監督治理請求。

第三十二條 調度通訊

(一)根據通訊網的特點,為確保通訊互聯互通的完全、靠得住、順暢,在全省通訊網范圍內,電力調度機構對并網通訊網設備實行核準進網軌制。

(二)電廠應使所轄互聯相關的通訊站合適電力調度機構通訊網標準通訊站請求,自覺接收市電力通訊治理機構組織的技術監督、檢查;嚴格遵照有關電廠電力調度通訊設備的設計和運行規程、標準,保證其廠站端通訊設施的連續靠得住運行。

第三十三條 調度自動化

(一)與電網正常運行有關的系統遠動任務站、調度數據網絡、平安防護設備、電量采集裝置、AVC、光伏功率預測系統、風電功率預測系統等廠內調度自動化系統應納進電力系統統一的技術監督范圍。

(二)電廠的自動化系統應按電力行業請求參加電網的平安性評估及年度的平安性檢查。

(三)電廠各類自動化信息量測變送器和交通采樣裝置是保證自動化系統遙測量準確度的主要設備。運行中的電工測量變送器和交通采樣裝置必須嚴格按DL410-91《電工測量變送器運行治理規程》和Q/GDW 140-2006《交通采樣測量裝置運行檢驗治理規程》規定進行治理和檢定,測量精度應滿足規程請求,檢定結果通過OMS系統上報有關調度部門備案。電廠自動化信息應按電網供給傳動試驗的條件開展相關任務,并在調度專業部門的指導下完成開關和量測信息的傳動試驗(信息核對)。

第三十四條 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及直流電源系統

為進步電力系統的平安穩定程度,并網發電廠應及時改革已到更換年限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和直流電源系統,嚴格執行國家、網省繼電保護平安自動裝置和直流電源系統的技術規程和規定。設備更換新的資料改革應彼此共同,確保雙方設備協調分歧。

調控中間按有關標準、規定對電廠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及直流電源系統進行全過程技術監督治理并按年度公布整改建議和下一年度技改建議函。凡由于電廠保護設備及二次回路不滿足反措請求,設備超期退役,運行技術指標惡化等緣由無法滿足平安基礎請求,電廠必須期限整改并報調控中間備案。

并網發電廠應按國家、處所、行業標準和規定開展繼電保護專業技術監管工作。樹立、健全技術監督體系,實行有用的技術監督治理,并應設置專人負責繼電保護技術監管工作,在工程的初設審查、設備選型、設計、安裝、調試、運行維護階段,均必須實施繼電保護技術監督。對技術監督中發現的嚴重問題及時上報調控中間并進行包養留言板整改。

包養反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技術監督治理請求,每發生一次罰扣電廠上網電量0.2萬千瓦時。

第七章 電廠獎勵

第三十五條電廠(含火電廠、光伏和水電廠)考察扣罰所得,按對保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和進步電能質量所做貢獻的鉅細所有的用于對并網電廠的獎勵,返還給參與考察的電廠。

第三十六條 獎勵項目及返還比例:1、機組平安運行(A1)30%;2、火電機組啟停、水電調峰(A3)20%;3、繼電保護正確動作(A4)20%;4、機組低出力補償(A5)10%;5、水火電機組進相補償(A6)20%;各項返還獎勵計算公式如下。

第三十七條 機組平安運行獎勵

對于全年未跳閘的單機,其年獎勵電量:

Q:全年累計總獎勵電量

A1:機組平安運行占總獎勵電量的比例

K2:全年未跳閘為80%,跳閘一次為20%,兩次及以上為0。

n:機組容量

t:機組年應用小時

i:參加考察水(或火、核)電廠機組臺數之和

說明:若全地區電網全年沒有未跳閘的機組,則獎勵電量將在一次跳閘機組中清理。

第三十八條 燃煤火電啟停補償和水電機組調峰補償。

每月每臺機組起停次數超過2次,則每次獎勵電量:

Q:全年累計總獎勵電量

A3:機組啟停獎勵占總獎勵電量的比例

n:機組容量

k:參與考察的燃煤火電或水電機組臺數之和

t:機組年應用小時

第三十九條 繼電保護正確動作獎勵。

包養價格

按電廠繼電保護年正確動作率指標為100%,其返還獎勵電量:

F=Q×A4×(n/N)

Q:全年累計總獎勵電量

A4:繼電保護正確動作獎勵占總獎勵電量的比例

n:電廠總容量

N:參與考察的各電廠機組容量之和

第四十條 機組低出力運行補償。

每下降△p(萬千瓦),其獎勵電量:

F=Q×A5×(△p×t)/[∑(△p)×T]

Q:全年累計總獎勵電量

A5:機組低出力運行補償電量占總獎勵電量的比例

△P:審定最低平安技術出力與機組實際出力的差值

∑(△p):各參與電廠△p之和

t:機組下降△p出力運行時間

T:各臺機組下降出力運行時間之和

第四十一條 水火電機組空載進相或發無功運行補償。

每次補償獎勵電量:

F=Q×A6×n/N

Q:全年累計總獎勵電量

A6:機組進相運行補償電量占總獎勵電量的比例

n:機組進相運行次數

N:全網水電機組進相運行總次數

說明:上述各條中,若未達到獎勵條件的,其剩余電量將一并加到機組平安運行獎勵。

第四十二條 火電廠、光伏和水電廠均扣減(獎勵)與電量相對應的電費。

扣減電費=扣罰上網電量×上年調控中間調度的電廠上網均勻電價(含稅)。

第八章 風電場獎勵

第四十三條風電場考察扣罰所得,按對保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和進步電能質量所做貢獻的鉅細50%用于對并網風電場的獎勵,其余50%按并網容量比例(分期投產風電按機組并網每日天期折算得出該風電場年等效并網容量)返還給參與考察的風電場。

第四十四條 風電場獎勵項目及獎勵比例

1.機組高下電壓穿越才能檢測20%;

2.繼電保護正確動作15%;

3.電壓及格率15%;

4.計劃申報考察指標綜合評分50%。

第四十五條 機組高下電壓穿越才能檢測獎勵

機組通過現場高下電壓穿越才能檢測,且具備檢測驗證及格報告的風電場一次性獎勵2萬千瓦時。

第四十六條 繼電保護正確動作獎勵

按電場繼電保護年正確動作率指標為100%,其返還獎勵電量:

F=Q×15%×(n/N)

Q:全年累計總獎勵電量

n:電場總容量

N:參與考察的繼電保護年正確動作率指標為100%的各風電場機組容量之和

第四十七條 電壓及格率100%獎勵

按電壓及格率指標為100%,其返還獎勵電量:

F=Q×15%×(n/N)

Q:全年累計總獎勵電量

n:電場總容量

N:參與考察的電壓及格率指標為100%的各風電場機組容量之和

第四十八條計劃申報考察指標綜合評分獎勵

月計劃申報考察指標綜合評分≤90分的不獎勵;綜合評分每增添1個百分點獎勵1萬千瓦時。

第四十九條若單個獎勵項目一切風電場均未達到獎勵條件的,該項目剩余獎勵電量將一并加到50%返還比例中,返還給參與考察的電場。若單個獎勵項目獎勵總量超過全年累計總獎勵電量×該項獎勵比例,按折算系數等比例縮小該項獎勵值。

折算系數K=全年累計總獎勵電量×該項獎勵比例/單個獎勵項目獎勵總量

第五十條 風電場扣減(獎勵)與電量相對應的電費

扣減電費=扣罰上網電量×上年調控中間調度的風電場上網均勻電價(含稅)。

第九章 結算及其他

第五十一條 考察結果以調控中間自動化系統供給的實時統計資料和調控中間當值調度員的調度記錄為依據。調控中間每月20日前(遇節沐日順延)在“三公包養網推薦”網頁公布上月度的考察結果,各直調發電廠應在“三公”網頁公布月度考察結果后5日內進行核對。如有異議,應以書面情勢將核對結果確認后(加蓋單位章)反饋調控中間及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如雙方對考察統計結果有異議,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審定。

第五十二條 考察電量實行月度考察統計累計、年度結算。每年一月份對上一年度年考察電量進行總清理(含獎勵的電量),清理后的年度考察結果在調度“三公”網頁公布,其扣減或獎勵電量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備案后,在電廠月電費結算時進行兌現。

第十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規定由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五十四條 本規定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有用刻日至2029年8月1日,原泉經電力〔2007〕148號文結束執行。

關于《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的政策解讀

一、政策佈景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疾速發展,泉州電網最高負荷和用電量屢破歷史新高,也對我市電力保供提出了更高的請求。發電廠站作為電力系統運行的主要主體,是保證泉州市電力正常供應的中堅氣力。為進一個步驟加強直調電廠并網運行治理,保證電力供應,結合泉州電網實際,特制訂《泉州電網直調電廠運行治理考察規定》(以下簡稱“《考察規定》”)。

二、任務目標

規范直調電廠調度業務開展,加強直調電廠平安、技術治理,強化設備檢修計劃剛性執行,防止直調電廠設備非計劃停運,保證泉州電力系統平安、優質、經濟運行,維護電力企業的符合法規權益。

三、文件依據

《考察規定》依據重要有:《中華國民共和國電力法》、《電網調度治理條例》、《電網調度治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發改委(動力局)、省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有關電力運行治理的規定;電力行業相關的技術規定、標準;電網調度規程、購售電合同以及并網調度協議。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實施每日天期

《考察規定》適用于泉州電網各直調發電廠站,此中泉州電網直調發電廠站是指與泉州電力調度把持中間直接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發電廠站(含風電場、光伏等)。

《考察規定》于2024年8月1日正式實施。

五、主要內容

(一)平安治理。明確直調電廠的平安治理請求,重要包含:調控中間每月(季度)發布電網上個月(上季度)“三公”信息、電廠涉網平安檢查、保供電請求、反變亂辦法、反變亂演練、黑啟動計劃、變亂報告以及在電網緊急情況下調度指令的強制性辦法。

(二)調度運行治理。規定直調電廠違反電網調度紀律的情況和考察手腕,明確日發電計劃和電壓運行把持治理考察、風電場日常運行把持治理、電廠機組調節才能和機能治理、繼電保護和平安自動裝置的運行治理、調度自動化運行治理、調度通訊運行治理等直接影響調度運行的考察內容。

(三)調度檢修治理。明確執行檢修計劃執行治理的各項具體請求,強調直調電廠根據電網主設備年度檢修計劃統一設定,依照“應修必修,修必修睦”原則,嚴格執行檢修計劃執行治理的具體請求,提出違反調度檢修相關規定的考察方式。

(四)技術治理。對直調電廠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直流電源系統、勵磁系統、調速系統、并網電廠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調度通訊和自動化設備等從規劃、設計、運行提出具體技術治理請求,對違反請求的明確具體考察方式。

(五)技術監督。提出對直調電廠觸及電網平安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及平安自動裝置、直流電源系統、勵磁系統、調速系統、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調度通訊和自動化設備等技術監督治理請求,強調調度通訊、調度自動化、繼電保護、平安自動裝置及直流電源系統的技術監督范圍,對違反請求的明確具體考察方式。

(六)電廠獎勵。規定直調電廠(不含風電場)考察扣罰所得,所有的用于對并網電廠的獎勵,按對保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和進步電能質量所做貢獻的鉅細,返還給參與考察的電廠。

(七)風電場獎勵。規定風電場考察扣罰所得,按對保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和進步電能質量所做貢獻的鉅細50%用于對并網風電場的獎勵,其余50%按并網容量比例返還給參與考察的風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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